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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郭敬明向庄羽道歉,称“迟到太久”

来源:男儿窝    阅读: 7.1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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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郭敬明向庄羽道歉,称“迟到太久”

12月31日零时,郭敬明在微博上突然发文回应自己的抄袭事件并且向庄羽道歉,称自己这个道歉迟到太久,并表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版权收入全部捐赠给庄羽。

今天凌晨,郭敬明向庄羽道歉,称“迟到太久” 第2张

郭敬明发文之后,他的道歉一事再次成功登上各大社交媒体的热搜头条,网友对于郭敬明道歉也昨出了诸多评判。

有人说郭敬明是在时隔十五年之后,终于学会认清自己,与自己和解,并且承认年少时犯下的错误;另一部分人则表示,郭敬明是因为连日来的巨大压力,不得不为了自己以后的发展,而做出此番道歉。

而更多的人则认为郭敬明此番道歉的举动,只不过是出于其一直以来所贯彻的商人特性,为了以后追求更大的利益,所以选择向现实妥协。

今天凌晨,郭敬明向庄羽道歉,称“迟到太久” 第3张

郭敬明之所以深夜道歉,是因为此前谭飞的一条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本月21日晚,琼瑶、高群书、束焕、王小平、赵冬苓、宋方金、汪海林等111名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抵制有抄袭劣迹的于正、郭敬明,出现在演技类综艺节目担任导师;22日晚,又有45名影视从业者加入抵制行动。“我们所反感的,或者说我们所倡议的,就是不要把有抄袭前科的人作为偶像、导师和榜样。这样的话会对社会和行业形成不良的影响。”

汪海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这次抵制活动是影视行业集体发声,也是一场长期的持续性的文化斗争,希望行业内形成共识,不能走抄袭的道路,不能把有抄袭劣迹的人视为楷模和榜样。

今天凌晨,郭敬明向庄羽道歉,称“迟到太久” 第4张

抵制事件后,由于正担任导师,原定上周六晚在浙江卫视播出的《我就是演员3》宣布延期播出。虽然节目组并未公布延期原因,但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是和众多影视人的抵制有关。

前不久庄羽本人对于抵制郭敬明一事也接受过媒体的采访,表示是引出影视行业从业者要有尊严和担当,自己跟郭敬明的法律问题早有定论,这次出面是出于一个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感。这是在毁灭原创,自己参加抵制并不是蹭郭敬明的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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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郭敬明的道歉,著名影评人谭飞表示,这声“对不起”虽迟了太久太久,但总是一个好的开始。“希望每个人都能正视自己内心的深渊,有错能认,知错能改。我当然也希望另一个做了同样错事的人勇敢‘认清自我’,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为年轻人和这个行业做一个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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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微博全文如下:

此刻,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在这个对生命有重新认知的特殊年末,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

2006年法院判决我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女士的小说《圈里圈外》,法院当时做出了判决:1赔偿庄羽女士20万元;2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者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当时的我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当时自己一度很反抗,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在之后的所有场合,我都一直回避谈及抄袭事件,因为对我来说,它像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我不敢撕开,更不敢面对。

时间过去了十五年,这个错误一直伴随着我,从我年少,到青年,到如今马上走向四十岁的人生中点。一直以来我都会接收到老师们网友们的批评,所以,在今天,我选择面对自己过去的错误,面对我对庄羽女士造成的伤害,面对被我辜负的所有支持我和相信我的读者和合作伙伴,我欠所有人一个道歉。

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我也要向公众道歉,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道歉,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在道歉的同时,我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过去的十五年里,我一直对自己说,我要靠作品,靠努力,让自己获得成功,证明靠拼搏也可以改变人生。但是现在我明白,如果我一直逃避自己的过去,不肯承认和面对自己年少时候犯下的错误,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再次对大家,说声抱歉,非常对不起。

事件回顾

2004年底,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随后,两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提出上诉。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庄羽于2006年6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中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公告费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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