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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引发热议 赞同者反对者各有各的理

来源:男儿窝    阅读: 3.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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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员行为准则》规定,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代孕”引发热议 赞同者反对者各有各的理

代孕之重,如何承受?

A反对者:

“操作代孕的医院应受谴责”

陈女士有一个活泼的女儿,一个通过正当渠道领养的女儿。

她是不孕不育患者,但明确反对“代孕”。她的看法在反对者中颇具代表性。

“对于选择代孕还是领养,我是有着真实感受的。”陈女士做过5次试管婴儿手术但都失败了,医生认为她怀孕

的几率已经微乎其微了,她表示自己完全能理解那些选择代孕的夫妇,“经历过那么多次失败,这种感受是那些正常受孕的夫妇无法感受到的。因为自己身体方面的原因无法生儿育女,为了不给丈夫留遗憾,要么就离婚,要么就想法子找人代孕。”陈女士说,“从这个角度看,‘代孕产业’完全有其存在的价值。”还不仅仅是市场需求决定了“代孕产业”的存在,而是一种传统的婚姻观、生育观在主导着不孕不育夫妇的行为。

“我做过很多次‘试管’,知道医院的正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如果不是医院明知故犯,是不可能出现由‘代孕妈妈’来接受胚胎移植手术的。”陈女士表示她最不能理解的是那些与“代孕中介”合作的“公立三甲医院”,“每次检查、打针还有手术,都要求患者带身份证和病历册去现场,医生护士要仔细检查核对——医院操作‘代孕’肯定是违法的。”她表示,“代孕产业”之所以能够存在,最应受到谴责的是那些与“代孕中介”合作的医院或医护人员,明知违法,却仍以操作“代孕”来牟取私利,“最不阳光的地方,应该就在医院的操作层面!”

陈女士说她十分感谢自己的丈夫,正是有了他的支持,才有了现在幸福的家庭。“当时为了领养孩子,我离开深圳差不多一年,对外宣称是去养胎安胎了,连他的父母都不知情。”她建议那些同样承受着不孕不育痛苦的夫妇们放松心态,改变“血缘至上”的老观念,在合法的范围内谋求家庭完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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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赞成者:

“如果不是贵了点,我也打算找人代孕”

有市民旗帜鲜明支持“代孕合法化”,认为此举能消解诸多由不孕不育引发的家庭矛盾和婚姻不幸。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十分坚定——她曾因患严重甲亢而影响了正常生育。

“我理解一个人没有亲生孩子的那种痛苦,不过我不同的是我已有一个女儿,当我想生二胎时子宫有问题已经很难了,但我同样觉得不好受。而且我小姑的老公、我的表妹也不能生。我小姑领养了一个女儿,而我表妹离婚了。我堂嫂也是因为子宫有问题被迫和堂哥离婚了……我身边太多这样的事情了。”王女士坦率地说,“我也是结婚好久才生了女儿。那会儿婆婆说如果我不能生就离婚。事情虽然过去很久了,可这话却永远烙在我心里。”

至于道德伦理方面,王女士的看法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人:“代孕也是自己的血缘,有什么关系呢?不过借用子宫而已,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我需要钱,我真的愿意代替别人生。真的,我愿意!”她甚至了解过“代孕市场”行情,并与母亲沟通过以“代孕”方式要第二胎的问题。“我妈妈很赞成。她说我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收入也还不错,要是有人肯代孕很好。”

“如果不是太贵了点,我也打算找人代孕。”王女士表示她自己真心赞同这样的方式,“当面临不能生育的困扰时,那种无奈、彷徨、怕被抛弃的感受是一般人无法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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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观望者:

孩子是家庭的纽带,不孕者想代孕可以理解

拨通记者热线的更多人是为了求证“代孕产业”是否当真存在,且能有效运作。他们多半是患有不孕不育症夫妇的亲属或朋友。对于“代孕”本身,他们在怀疑、在观望,也在期待。

张先生就是为了挽救兄弟的家庭而致电记者的。“他们小两口为了孩子的事情痛苦了几年,实在看不下去。”他认为其实绝大多数人很难接受“代孕”,但那些希望得到“自己的”孩子却又无法正常孕育的夫妻除了寻求“代孕”,实在是没有其他的办法。“能去的医院都去了,能找的偏方都找了,花在治疗上的钱早就可以请人‘代孕’两次了……”

丁女士是帮好姐妹咨询的。“孩子是一个家庭的纽带,”她说,自己那位好姐妹一切都很如意,除了无法生育,求医问药已经十余年了,但都没有明显效果。“一直担心老公随时会提离婚啊!看着实在是太可怜了。”丁女士说,“我建议她找人代孕,开始她不接受,但不接受又能怎么办呢?”#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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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生殖医学专家:

医生无法承担

代孕后果

“代孕?这肯定是违法的,我们是绝对不能为患者提供这种服务的,我想深圳也没有医疗机构会这样做!”说这番话的,是北大深圳医院生殖医学科著名专家。他表示,如果有个别医院或医生为“代孕中介”提供医学服务,作为医学界同行,他非常不理解,除了卫生部有明确法规约束之外,“医生无法承担这样的责任。”

“先把医学上的事情放一边,从伦理上看这就是有问题的:你说不清楚‘代孕’所生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如果要求医生来确认这一点,我们是做不到的。”他表示,也有患者找到医院生殖医学科,提出过“代孕”的方案,“患者求子心切的愿望我们理解,但这种忙我们是不能帮的。”

“试管婴儿技术绝非任何医疗机构都能胜任,患者应该分辨、选择。”那些“代孕中介”所称的“公立三甲”合作医院,究竟能否确保代孕各方的生命安全、保证孩子健康,这令医学专家十分担忧。

至于“代孕合法化”的可能性,医生们大多一笑置之。“可能性不高。首先它不符合伦常伦理的标准,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也不符合医务工作者的道德准则。”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员行为准则》,“代孕”都属于被严格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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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法律专家:

国外“合法代孕”

也有严格限制

“‘代孕产业’的存在的确没有违反现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过,代孕本身面临了太多的情理、伦理的问题。”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薇薇女士说,“如果要针对这一领域立法,一定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在李薇薇看来,代孕行为在我国目前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但医院的代孕操作一定是违规的。

“如果从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讲,代孕几方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孩子的归属等敏感问题都可以用合同条款来约束。不过,这类案例我还没有接触过。”李薇薇说。

虽然还没有出现有关“代孕”的官司实例,但一些资深律师也发表了见解。有律师称,根据合同法规范,“代孕协议”对签约各方有约束力。也有律师称,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器官只能用于人道主义捐献,不得出租、买卖,代孕相当于女性出租子宫,显然违反法律。因此,虽然“求孕方”和“代孕妈妈”签了协议,但这种协议原本就违法,等于无效。

李薇薇还告诉记者,的确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将“代孕”合法化,但这并不代表一种趋势。“如果我们要对此立法,应当进行细致深入的调查,尤其是要做实证调研,对‘代孕妈妈’、不孕不育夫妇群体展开调研。国外一些地方的‘合法化’,也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绝非人人都能寻求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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