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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店员开水浇女顾客 自砸招牌赔到哭遭批自作孽不可活

来源:男儿窝    阅读: 2.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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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开水浇女顾客,这么做岂不是自砸招牌?以后谁还敢进店消费?“互联网+”时代到来,让餐饮业引来了另一个生机盎然的春天,而用户体验和评价无疑是餐饮业发展亟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网曝店员开水浇女顾客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仅仅因为态度差被客人微博投诉,就怀恨在心拿开水浇人,不得不说,到这家店里用餐真的是太可怕了!

野蛮店员开水浇女顾客 自砸招牌赔到哭遭批自作孽不可活

店员开水浇女顾客

做餐饮的服务态度差还不让人说,店员开水浇女顾客不解恨还对其进行殴打,试问这么做跟强买强卖的强盗行为有何区别?日前,鹿城法院审理这起店员开水浇女顾客恶意伤人案件,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面对顾客的投诉,非但没有及时认错处理,反倒对顾客进行恶意威胁殴打,估计这家餐厅离关门也不远了!

野蛮店员开水浇女顾客 自砸招牌赔到哭遭批自作孽不可活 第2张

店员开水浇女顾客

去年8月24日晚,林女士和家人在第一桥“火锅先生”火锅店用餐。因为火锅加水问题与店员朱某言语不合。林女士认为,朱某服务态度差就发现场微博投诉,朱某得知后要求林女士删除微博未果。而后,朱某从厨房用塑料方盒盛了热开水,直接淋到林女士身上,并将其掀翻在地进行殴打,导致林女士受伤。

今年8月24日,被害人林女士向鹿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火锅店、火锅店经营者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7.75万元。鹿城法院于10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

林女士认为,她作为顾客前往火锅店就餐,火锅店及其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其受伤,且服务员朱某系火锅店雇佣的员工,其经济损失应当有火锅店、火锅店的经营者徐某赔偿。

火锅店及经营者徐某认为,林女士出院时,他们已支付了8000元,作为后续治疗费用,并暂付了20万元赔偿款,应在赔偿款中予以减扣,且林女士出院后,到上海治疗的医疗费系不必要的费用,应予以剔除。

野蛮店员开水浇女顾客 自砸招牌赔到哭遭批自作孽不可活 第3张

店员开水浇女顾客

鹿城法院认为,林女士在上海第九人民医院治疗发生的门诊费用有相应的病例作证,且该医院系国内知名美容整形医院,因林女士系年轻女子,伤后遗有面部及颈脖部疤痕,上海就医治疗有其必要性,法院予以认定。同时,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中,服务员朱某系该火锅店的雇员,且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在其上班时间,应当由火锅店承担赔偿责任。该火锅店系个体工商户,徐某作为经营者应当对火锅店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对于赔偿金额,法院认为,林女士受伤后,火锅店方面支付了相关的住院费,并另行支付了林女士8000元及20万元后续治疗费用,法院认为结合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应当在判决确定的赔偿款金额中予以减扣。如果林女士后续再产生相关的必要费用,可以继续向火锅店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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