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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马拉松替跑猝死案原告被驳回 运动过量危害大

来源:男儿窝    阅读: 2.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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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案开庭审理,原告的赔偿要求被法庭驳回,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下事件的经过吧。

厦门马拉松替跑猝死案原告被驳回 运动过量危害大

事件回顾

2016年12月10日,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事首次独立举办。当天,1.8万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赛者,汇聚到赛道上。上午10点过后,“坏消息”传来。先是一名男性参赛者在距离终点4.5公里处倒地,随后,又有一名男子在终点附近不省人事。

赛事组委会事后通报称,本次比赛共计造成两名参赛者猝死。其中,在终点附近猝死的男子,即为福建籍参赛者吴刚,参赛号码为F12530。

12月14日,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发出公告,对30名参赛者做出处罚。其中,号码F12530的参赛者赫然在列。公告信息显示,上述参赛号码的拥有者系一名李姓女子,因“转让号码布致严重事故”,其被组委会处以永久禁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厦门马拉松替跑猝死案原告被驳回 运动过量危害大 第2张

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

法院:吴某乙不幸死亡是自身因素导致,赛事方检录工作存在瑕疵,但不能认定与吴某乙的死亡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必须有过错,二是要有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损害后果,三是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吴某乙曾参加过泰宁环大金湖世界华人马拉松赛并顺利完赛,应知晓马拉松赛事的运动风险及有关规程,在明知号码布不能转让的情况下却仍然受让,并通过检录参跑,属于自甘风险。

运动过量的危害

从专业角度来说,运动过量会产生两种后果,一种是竞技体育的过度训练,另一个就是普通运动的过度疲劳。这种疲劳一般是慢性的,通过每一次没有完全恢复的运动疲劳的积累,导致人体出现种种不适症状。

像我们常见的膝关节劳损、腰背肌慢性劳损,就是局部过度疲劳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改变锻炼方式了。比如经常打篮球的人,减少打球次数,穿插其他运动来代替单一的运动。

厦门马拉松替跑猝死案原告被驳回 运动过量危害大 第3张

当你在运动后出现反应能力下降、平衡感降低、肌肉的弹性减小,一到运动场地就头晕恶心,吃不香、睡不好,抑郁、易怒,便秘、腹泻,易感冒等状态时,就要小心了。这很有可能是整体过度疲劳造成的。当整体出现过度疲劳时,人的中神经系统受到了损害,整个人体开始出现异状,比较典型的是具有上述表现的神经官能症。这时候就要停止运动去就医。

为避免运动过量带来的过度疲劳,在运动时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比如一周运动2~3次,中间休息两三天,根据个人状况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十天半个月的不运动后,突然运动也容易造成过度的疲劳。

人们应该选择多样化的运动。不要局限于某一两项自己喜欢的运动中,要拓展运动项目,培养多元化的运动乐趣。每周进行不同的运动项目,既全方位锻炼了身体,也避免了单一运动造成的劳损。

大家在运动的时候应该要量力而为,不要觉得把自己弄得很累是一件突破自我的事情,最后也希望大家都能身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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